内容来源:本台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浏览次数:3127次
3月27日,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会议暨2023年度述法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主任单义对述法情况进行逐一点评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老颜武主持会议。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齐延春到会指导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张健传达省相关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狠抓各项任务落实,法治朝阳建设取得新突破、新提升,为实现首战告捷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依法治市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朝阳。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持续做好宣传教育,切实将其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各方面全过程。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有针对性地出台一批“接地气、利发展、有力度”的地方性法规。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让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放心发展。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坚决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威,让群众在法治朝阳建设中更加有感。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访民情、解民忧”行动,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和普法工作,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朝阳建设全过程,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查考核,切实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要树牢法治观念,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以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助力全市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会议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了民主评议。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委员、各县(市)区委书记、部分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两代表一委员”参加会议。